江西“两高”项目准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附上半年各地能耗双控晴雨表

近日,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此举意味着江西正式启动实施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盲目发展。

据介绍,江西省将暂 以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煤电等行业项目为重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焦化(含兰炭),煤电,长流程钢铁, 独立烧结、 球团,铁合金, 合成氨, 铜、 铝、铅、锌、硅等冶炼,水泥、玻璃、陶瓷、 石灰、而火材料、 保温材料、砖瓦等建材行业,制药、农药等行业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 其他行业涉煤及煤制品、 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使用工业炉窑、锅炉的项目。后续国家对”两高”项目范围有明确规定,从其规定。

统计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江西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9.4%,能耗增量为1385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国家要求目标任务。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中,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面,江西被列入三级预警。

此前,发改委发布了《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其中能耗强度降低方面,青海、宁夏、广西、广东、福建、新疆、云南、陕西、江苏9个省(区)上半年能耗强度不降反升,为一级预警;浙江、河南、甘肃、四川、安徽、贵州、山西、黑龙江、辽宁、江西10个省上半年能耗强度降低率未达到进度要求,为二级预警;上海、重庆、北京、天津、湖南、山东、吉林、海南、湖北、河北、内蒙古11个省(区、市)为三级预警。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面,青海、宁夏、广西、广东、福建、云南、江苏、湖北8个省(区)为一级预警;新疆、陕西、浙江、四川、安徽5个省(区)为二级预警;河南、甘肃、贵州、山西、黑龙江、辽宁、江西、上海、重庆、北京、天津、湖南、山东、吉林、海南、河北、内蒙古17个省(区、市)为三级预警。

发改委要求,能耗强度降低预警等级为一级的省(区),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自8月12日起,对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地区(地级市、州、盟),2021年暂停“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国家规划布局的重大项目除外),于8月12日后20个工作日内,将暂停“两高”项目节能审查的地区名单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委指出,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上半年严峻的节能形势保持高度警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全年能耗双控目标特别是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

江西“两高”项目准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附上半年各地能耗双控晴雨表

早前,在一次会议上,江西省发改委党组成员、江西省生态办专职副主任刘兵表示,今年以来,江西严格落实新上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政策,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节能,深挖企业节能潜力,推动产业布局优化、发展质量提升。

在江西省《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江西省省内各地区要加强涉及“两高”项目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管理,强化规划约束作用,避免“两高”项目上马的盲目性、随意性。有关规划在编制和调整时,要充分考虑本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经过可行性论证的“两高”项目方可纳入规划。

同时,对项目产品、工艺、技术、装备等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一律禁止投资新建、扩建;属于技术改造的“两高”项目,确保技改后单位产品能耗量和排放量只减不增。将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和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在高质量考核中增加体现能耗双控和“两高”项目要求的指标权重。将各地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情况纳入省委巡视、督查、省级环保督察,严查地方盲目上马“两高”项目情况。

目前,江西省正在建立常态化的督促、约谈、通报、问责机制,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加强督促、约谈;对屡次督促约谈仍然落实政策不力、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监管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依纪依法进行通报、问责。

文章来源:知涂资讯,责任编辑:junjun